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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动 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2-12-02 浏览次数:595 作者: 编辑:审核:

各系、中心主任、各位老师、各位同学:

为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(以下简称毕设)工作,保证毕设的质量和水平,根据学校的要求,学院决定于本月启动此项工作,现提出如下意见和安排:

一、2019年开始,我校采用“中国知网”大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

1)校内师生登录网址: 

https://cp.nuaa.edu.cn,可在教务处首页或学校智慧门户首页登录系统,登录的账号密码与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账号密码一致。

2)校外单位导师登录网址:

http://cp.nuaa.edu.cn/co/Login.html?dp=nuaa&r=1609811674748&cas=1,初始账号密码由学院毕设管理人员设置。

系统操作手册、毕设工作过程中所有文档模板请在毕设系统首页下载, 所有教师/学生初始账号、密码均为工号/学号。若教师有系统使用问题,请加入QQ 群:南航知网教师联络群(群号 303123329)或咨询

      办           朱梦

航天系统工程系       萌   杰  邢宏军

航天光电信息系       

航天控制工程系       新   

 

二、强化毕设工作的组织管理

1)毕设安全管理。对需进入实验室开展科学实验的毕设,应全面增强安全教育,严格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》(校字[2021]17号)的文件要求,对涉及有安全风险的毕设实验,实行学院审批制,安排有资质的教师现场指导,确保师生人身安全。对需进入校外企事业单位等开展的毕设,严格参照执行《本科生实习教学管理办法》(校教字[2021]34号)文件有关规定,并签订《学生校外毕业设计(论文)协议书》、《学生校外毕业设计(论文)承诺书》。加强毕设期间的学生管理,积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,正确处理毕设与升学、求职的关系,确保毕设过程及答辩前后的安全稳定有序。

2)专业认证要求。各学院应注意对接和落实工程专业认证的有关要求,注重科教融合、产教融合,严格把好毕设出题、审题关,引导毕设选题与科研项目、工程实际问题、社会需求问题相结合。把一流专业建设、工程专业认证、本科教育审核评估等要求贯穿到毕设全过程之中,做好质量管控工作。

3)教师业务培训。各学院应加强对指导教师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,以系所/专业等基层教学组织为单位,围绕毕设工作规范、优秀毕设指导教师示范、毕设管理系统培训、毕设内容意识形态等方面,专项开展培训工作,提升教师指导毕设的能力和水平,保质保量地完成毕设指导任务。

强化毕设工作的质量管理

1)学生毕设资格实行审核准入制,分三轮进行(由学院审核资格):

第一轮:第七学期开学补考结束后,必修课累计不及格学分小于14个学分的学生具有毕设资格。

第二轮:第七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,第一轮审核时不具有毕设资格的学生如经重修,必修课累计不及格学分小于14个学分的具有毕设资格。

第三轮:第八学期开学补考结束后,第二轮审核时不具有毕设资格的学生如经补考,必修课累计不及格学分小于14个学分的具有毕设资格。

第二轮或第三轮获得毕设资格的学生,必须严格按照毕设教学计划执行,全力以赴投入毕设工作,不得无故缩短毕设工作时长。第二轮和第三轮获得毕设资格的学生应进行校内公开答辩。

2)优秀毕设专项培优。继续开展省级优秀毕设遴选培育工作(通知链接http://site.nuaa.edu.cn/_s221/2022/1124/c8231a299113/page.psp各学院应积极动员、鼓励支持有特色、有成果、有基础的教师和学生申报,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。

3)六环节质量管控。采取严格措施确保毕设进度和质量,各学院应做实做好毕设选题、开题答辩、中期检查、毕设内外评审、毕业答辩、毕设后评估等六个关键质量管控环节。

4)毕设内外评审。教育部于2020年发布了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、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办法(试行)》,实施学士学位论文(毕设)抽检试点工作,明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,国家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%。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毕设抽查工作,在毕设答辩前开展全员防抄袭检测,开展毕设内审全覆盖,并随机遴选部分毕设送校外专家盲审,抄袭检测或校内外评审不合格者,将延期答辩直至重做毕设。

5)专项督导检查。在毕设开题、中期检查、毕设答辩等环节,学校、学院将委派校院督导专家对毕设工作进行督查和抽查。毕设开题、中期检查抽查不合格的学生应进行校内公开答辩。 

6)诚信专项检查。学校、学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的通知》(教督厅函[2018]6号)、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》(苏教办研函〔2018〕9号)等文件要求,重点检查如下内容:

1.没有经过教师指导和师生讨论就完成论文初稿的情况;

2.文字重复率特别高的情况;

3.答辩过程发现学生对论文不熟悉的情况;

4.毕设过程指导失控的情况;

5.师生反馈的其他异常情况。

一旦发现学术不端行为,将按照国家和学校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毕设工作结束后,各学院提交自查报告。

7)根据学校有关规定,出现下列情况应延期答辩:

1.内外评审不合格的学生延期不少于1个月答辩,不得早于7月1日(校外盲审自学校下达盲审通知之日起算)。

2.第二轮或第三轮进入毕设的学生延期不少于1个月答辩,且不得早于7月1日。

3.未按时开题、开题不通过的学生延期不少于1个月答辩,不得早于7月1日。

4.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学生延期不少于1个月答辩,不得早于7月1日。

5.答辩结果为论文需要重大修改的学生延期不少于1个月答辩(自论文答辩结果公布之日起算),且不得早于7月1日。

6.答辩不合格的论文,由院系根据论文情况确定重做毕设或者修改后再次答辩,再次答辩原则上仅有一次机会,且修改时间不得少于1 个月,时间不得晚于8月31日。

四、2023届本科生毕设工作时间安排

1.2022年12月8日前,各学院应完成校内外毕设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核、学生的资格审核(学院完成)、出题审核(各专业完成)。

2.2022年12月10日前,毕设动员、组织选题(各专业完成)。

3.2022年12月12日前,下达任务书等工作(各专业完成)。

4.2023年2月24日前,完成开题答辩工作并提交开题情况及阶段工作总结(学生应在本学期结束前或寒假期间,完成开题报告的撰写工作,并经教师指导和完成审核)。

5.2023年3月24日前,完成毕设工作的中期检查并提交中期检查情况及阶段工作总结。

6.2023年5月4日前,学院各专业完成毕设论文抄袭检测工作。

7.2023年5月7日前,指导老师完成审阅毕业设计(论文)及相关资料并给出成绩,指导教师无成绩或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应进校院内公开答辩

8.2023年5月10日前,各专业安排答辩小组,指定评阅教师评阅毕业设计(论文)并给出成绩,评阅教师无成绩或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应进校院内公开答辩。

9.2023年5月15日前,各专业组织毕设答辩工作,指导教师、评阅教师成绩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。答辩结束后,各专业向学院提交系拟推荐校级优秀毕设的学生名单,提交未参加系级答辩及系级答辩评估中排名后10-15%的学生名单参加校院内公开答辩。

10.2023年5月18日,学校确定盲审抽检学生名单。答辩通过且不在盲审、院公开答辩名单内的学生修改完善材料后,须提交材料给指导教师审核,方可进行毕设材料的打印、装订和归档工作。

11.2023年5月19日12:00,外审论文等相关材料提交截止,学校组织将外审论文送出,逾期未提交外审论文等相关材料的学生,按校外评审不合格处理。

12.2022年5月26日,公布外审抽检结果。

13.2023年6月1日前,学院组织督导和院内外专家对未参加专业答辩、系级答辩评估中排名后10-15%的学生进行校院内公开答辩。答辩通过的学生修改完善材料后,须提交给指导教师审核,方可进行毕设材料的打印、装订和归档工作。

14.2023年6月9日17点前,学院完成毕业设计管理系统成绩上报及校优秀毕设推荐工作。同时学院打印成绩汇总表一份,经系主任和教学院长签字确认后提交教务处学籍科。

15.2023年6月30日前,学校组织完成校级优秀毕设的评审和省级优秀毕设的遴选推荐工作。

16.2023年8月31日前,各学院完成本届毕设延期答辩工作,延期答辩未通过者应重做毕设。重做毕设的学生应重新选题,参加下一届学生的毕设工作。

根据学校要求,9 月底之前未能按期完成的学生应重做毕设。学校与学院将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公布各学院毕设进展情况,各专业统筹工作安排,严格毕设时间进度,及时在毕设系统中填报相关材料。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工作,确保毕设过程及答辩后的安全稳定有序。

五、其

1.为进一步做好毕设过程管理,提高工作效率,更好地为师生服务,今年教务处为即将进行毕设工作的指导教师、系所/专业主任、教学秘书、学生,分别制作了毕设系统操作手册。电子版手册请见毕设系统首页“通知公告”-“操作手册”。

2.学院以系所/专业/基层教学组织为单位,开展毕设指导教师培训工作,并将附件培训安排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与培养科。

学院毕设工作领导:盛庆红,林晓,乔兵

各系所/专业毕设工作负责人:

航天系统工程系航空航天工程专业:余萌 康杰 邢宏军

航天光电信息系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:李丹

航天控制工程系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:张新 杨彬

学院毕设工作过程管理:朱梦,025-84896340

学生学分、成绩、资格审查与材料归档:唐翠娥,025-84895763

学院学生管理:辅导员冯果果,025-52119004

学校工作联系人:教务处实践与培养科 谢雨菲 赵子玥,025-84892737

南航毕设系统指导教师QQ联络群:303123329

系统专职服务人员:薛进,15611030076


关于启动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通知.pdf

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实施办法 (理工类)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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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地址:

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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